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如今,当“古城”迎来“新人”,当“老传统”遇到“新举措”,当“老记忆”邂逅“新乡愁”,怎样在生态文明视角下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如何平衡好保护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巨大挑战,也是值得我们总结、提炼,并进一步进行宣传、推广的话题。为此,本刊在新媒体端设立“保护与更新”专栏,邀请各界学者共同探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更新相关话题,介绍案例、总结经验、提炼建议,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1 为什么将苏州古城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
苏州古城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园林景观精美。从1982年成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今的四十年间,苏州始终秉承“保护古城,发展新区”的城市发展战略和“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的方针,构建了苏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框架和体系,完好保存延续了古城传统风貌与“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空间格局,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成功经验。

今年是苏州入选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也是苏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成立10周年,在此重要的历史时刻,客观分析诊断苏州古城新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因地制宜提出苏州古城保护与更新措施十分必要。

2 您认为现阶段苏州古城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哪些?
在长期严格的保护控制和积极有效的疏解政策引导下,苏州古城过多的人口得到有效疏解,古城容量得到良好控制,古城功能得到纯化优化,居住生活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交通压力有所缓解,旅游产业日渐兴起,基础设施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看到,现阶段的苏州古城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产业业态低端低效、人居环境品质欠佳、公共配套设施不足、传统民居保护与更新举步维艰以及原有生活形态难以延续等等突出问题,这种现状情况无疑反映目前的苏州古城还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古城人口结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层次和整体活力亟待优化提升。
目前,我国已进入强调生态文明、文化自信、以人为本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中关于保护与发展并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优化开发强度的新精神,需要我们站在城市文明进步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苏州古城保护与更新进行全面系统研究,以能够更好地加强古城的整体保护、有机更新与合理利用,促进古城空间环境品质和社会经济活力的全面提升。

3 古城综合容量的定义与理解分别是什么?
城市容量是城市在一定发展阶段的合理发展限度,它不只是一个物理上的空间概念,而是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多因素在空间上的综合反映。许多世界著名历史城市如北京、南京、巴黎、罗马、威尼斯、布鲁日、斯特拉斯堡等,通过合理管控容量,实现了古城的整体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受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姑苏分局委托,我们东南大学团队开展的苏州古城容量规划研究,基于苏州古城文化保护传承、存量有机更新、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活力提升等多元目标,从历史风貌、宜居环境、生活品质、经济空间与旅游服务多个维度构建综合容量模型评价体系,以人口容量、产业容量、旅游容量、空间形态容量为子容量,以用地更新潜力为基础,以交通研究为支撑,对古城综合容量模型进行了多方案比选和优化决策。

4 通过本次研究,您有哪些规划建议?
依据新时期发展背景,扭转以往偏重物质空间保护的规划建设思路,通过综合容量调控,充分协调古城整体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秉持“整体、系统、底线、精细”的核心思维,在整体保护的前提下,系统地进行内涵式有机更新和积极创造,切实提出古城容量精细管控策略和优化实施路径,助力古城高质量、可持续与健康发展。
(1)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生活设施完善与全龄友好宜居社区营造
建立健全吸引高素质、年轻人口的鼓励引导政策,逐步优化人口结构,精准化、特色化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龄共享、代际融合的苏式宜居社区。对直管公房传统民居,进行适度人口疏解,在保护的前提下,推进传统民居的更新修缮。对长期闲置的传统民居,制定扶持政策,动员业主对私产进行租赁或出售;对产权复杂的传统民居,由政府组织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明晰产权,激励居民自主修缮,制定传统民居以及小套型住宅收购收储机制,活化利用改建为长租公寓或人才公寓,细化优化古城新增住宅产品类型,为年轻人、中高端收入人群、引进人才定向设计住宅产品,探索“众创空间+创客公寓”的职住一体模式。
(2)活化利用文化遗产,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与旅游高质量发展
以“文化、创新”为主线,以空间再生产为手段,推进文化科教产业载体建设,形成集聚化、特色化的发展格局。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对老旧建筑进行功能性流转、创意化改造,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活化传统街巷与古建老宅,在对传统习俗与生活形态充分尊重的基础上适当将传统街巷沿街建筑底层破墙开店,腾退后的园林、古建老宅可适当转化为社区居民日常活动空间,充分挖掘古城资源特色,加强古城文化遗产资源与特色商贸、产业的联系,积极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和促进产业空间转型。
(3)整治改善水陆空间,延续双棋盘格局并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
延续古城“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以及“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的传统风貌,建设全民共享、分级分类的蓝绿网络,完善优化滨水空间体系,改造提升桥梁景观,提升滨水空间品质,有序恢复重要历史河道,增添历史的厚重感和传统文化的魅力。加强城市道路慢行道空间治理提升,打造连贯、舒适的慢行系统,提供优质、舒适的出行体验。严格保护历史街巷型公共空间格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新增改造街头绿地和口袋公园,完善公共空间体系网络。充分利用古城中老旧小区周边、场地零碎的边角闲置用地或者拆违遗留地,改造为各种小型绿地、小公园、街心花园、社区小型运动场所。
(4)构建公交导向复合交通,实现用地混合配置与立体集约发展
在公共活动场所、商业场所、医院、居住区等重点片区内的轨道交通重点站,循序渐进打造“智慧交通微枢纽”。强化公共交通站点与慢行系统的无缝衔接,充分挖潜地上、地下空间,构建复合式立体交通网络,利用道路、河道等地下空间,逐步构建地下步行网络和地下道路网络,步行网络连接轨道交通站点与古城地标节点,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和公众需求,采用“有条件可混合”的引导方式,在岗位密集的公共活动中心区、公共交通枢纽的高可达性区位等尝试进行新型功能混合配置,有效减少通勤交通或形成节点效应。重点结合微枢纽,统筹相邻地块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打造多功能混合的交通综合体。
(5)制定容积率管控政策,鼓励推行多主体良性互动协调机制
制定整体容量分级分区管控政策和地块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制定各类用地容积率指标,对古城容量进行分级管控,规范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计算标准。从整体利益和项目实施推动的角度出发,明确各主体职责,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与群众的集体智慧,鼓励“政府-设计单位-产权人”的良性互动,加强城市治理中的有效资源统筹和效益最大化。

总之,在古城综合容量调控的总体思路引导下,通过苏州古城的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让这一杰出灿烂的世界文化遗产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和当代城乡建设之中,使古城的价值与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并逐步走向和谐、健康、宜居与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城市规划 本文撰稿:阳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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